在荷蘭設立公司:完整指南 在ESB資金領域,有確保歐盟公共採購法有效適用的規定。 在 ESB 基金領域,存在確保實施和適用歐盟反歧視立法的行政能力。 存在著加強成員國行政效率的策略政策框架,包括公共行政改革。 為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提供充分的知識基礎,並確保對結果進行監測。 會員國或地區已採用一個框架,顯示可用於醫療保健的指示性預算資源以及資源對優先需求的關注。 它包括支持未就業、未接受教育和培訓的年輕人就業、技能發展、勞動力流動和可持續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的措施。 登記公司 支持創建企業孵化器,支持個體工商戶、微型企業、投資設立公司。 也透過當地就業措施和促進勞動力流動,為求職者和不活躍者(包括長期失業者和遠離勞動力市場的人)提供就業機會。 促進創業精神,特別是透過促進新創意的經濟開發和鼓勵創建新公司(包括透過企業孵化器)。 由於許多東西都可以從瑞士稅基中扣除,因此可以在「避稅天堂」各州實行幾乎免稅的經營,聯邦負擔也可以大幅減輕。 創投公司尋找能夠帶來特別高成長和快速投資回報的機會,特別是在高科技領域。 一般來說,在「啟動」期之後,他們會迅速以最高可用價格出售其權益。 在瑞士,創投公司由一個傘式組織 SECA(瑞士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匯集在一起。 會計事務所 如果您決定在伯爾尼州或瑞士其他任何地方創辦一家公司,我可以為您提供以下協助,當然一切都取決於您的個人需求。 有趣的是,在那裡設立的公司的經理人並沒有讚揚明顯的低稅率,而是稱讚完全沒有官僚主義和優良的基礎設施。 包括經濟結構、企業、總部素質、人口組成、政治行政條件,特別是金融條件。 如果委員會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意見,則報告必須被視為已接受。 若報告不可接受,委員會應在收到年度實施報告後15個工作天內通知成員國,否則應視為可接受。 (2) 監督委員會審查所有影響計畫績效的問題,包括有效性審查的結論。 (4) 如果EIB對該計劃做出貢獻,它可以以顧問的身份參與監督委員會的工作。 台北的會計師 (1) 社區主導的地方發展策略由地方行動小組制定和實施。 其目的的設計考慮了當地的需求和機會,涵蓋了當地環境、網路和適當合作的創新特徵。 成員國應向委員會提供所有額外的必要信息,並酌情修改擬議計劃。 (1) 在成員國的倡議下,ESB 資金可以支持準備、管理、監測、評估、資訊和通訊、網路、投訴處理、控制和審計措施。 成員國可以將 ESB 資金用於減輕受益人行政負擔的措施,包括電子資料交換系統,以及加強成員國當局和受益人管理和使用這些資金的能力的措施。 ESI 基金也可用於支持旨在根據第 5(3)(e) 條加強相關合作夥伴能力的措施,以及這些合作夥伴之間交流良好做法。 本段所提及的措施也可能適用於之前和之後的規劃週期。 (2) ESB 資金支付給金融工具的支援的利息和其他利潤必須用於同一目的 - 包括根據第 1 條償還已發生的管理成本或支付金融工具的管理費。 工商登記 根據第42 條第(2)款支付的支出- 例如ESB 資金或同一金融工具內的初始支持,或- 在清算後金融工具——在其他金融工具或其他形式的支持範圍內,在按照既定具體目標的優先事項框架內,直至問責期結束。 一旦成員國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委員會應立即解除臨時付款的暫停。 如果糾正措施旨在將財政支持重新分配給其他計劃或實現子目標的優先事項,則委員會應根據第 30 條第 (2) 款,透過實施法律法案批准對相關計劃進行必要的修改。 與第 30 條第 (2) 款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委員會應在成員國提交請求之日起最多兩個月內就修正案做出決定。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委員會應準備一份關於夥伴關係協議和計畫談判結果的報告,其中應包括每個成員國主要問題的概述。 委員會同時向歐洲議會、理事會、歐洲經濟和社會委員會以及地區委員會發送本報告。 第四部分制定了基金和 EMFF 的管理、控制、財務管理、會計和財務更正的一般規則。 由於帳目每年都會經過驗證和接受,因此必須在最終結帳程序中進行重大簡化。 因此,該計劃的最終結束必須僅根據上一會計年度和最終實施報告或上一年度實施報告的相關文件進行,無需提供其他文件。 為了減少支出核算不規範的風險,核證機關應能夠在無需提供任何額外理由的情況下,將需要進一步核實的臨時付款請求中的金額與指定的下一個會計年度的金額一起核對。 台北會計師 在不損害委員會在財務控制方面的權力的情況下,必須加強成員國與委員會之間在這一領域的合作,並且必須創造條件,使委員會能夠確定保障水平 - 關於戰略用於控制國家系統,您必須從國家審計組織獲得該資訊。 如果委員會在獨立品質評估過程中發現重大缺陷,則應能拒絕批准財政捐助。 如果每年向特定成員國撥款,則必須設定上限,並在確定時考慮到特定成員國的國內生產毛額。 活躍人口的減少和退休金領取者在總人口中所佔比例的增加,以及與人口分佈有關的問題,預計將繼續考驗成員國的教育和社會支持結構,從而考驗歐盟的競爭力。 會員國和委員會應確保在計劃的準備和實施過程中,包括在計劃的監測、報告和評估過程中,考慮和促進男女平等和兩性機會平等的原則。 (3) ESB資金的支持必須根據輔助原則,透過委員會和成員國之間的密切合作來實施。 為了確保成員國有足夠的法律確定性,必須確定成員國和委員會對基金和 EMFF 進行財務更正的具體規定和程序,同時牢記以下原則:相稱性。 為了保護聯盟的財務利益,有必要製定有時間限制的措施,並為授權官員提供中斷付款的可能性,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存在重大的後果,則授權官員可以中斷付款。 工商登記 有缺陷,有證據表明付款請求存在違規行為或未提交審查和接受結算所需的文件。 建議中斷期最長為六個月,經成員國同意可延長至最長九個月,以便有足夠的時間消除中斷原因,以避免暫停的應用。 成員國對中小企業無上限擔保和共同證券化工具的捐款必須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之間分階段分配,成員國向歐洲投資銀行支付的金額必須在融資時間表中進行相應分配。 協議,符合正常的銀行慣例,並分配每年對財務支付的影響。 (1) 會員國或管理當局應設立聯合行動計畫指導委員會,該委員會不同於具體運作計畫的監督委員會。 指導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向管理機構報告。 管理機構應根據第 110(1)(e) 條和第 125(2) 條,向主管監督委員會通報管理委員會開展的工作結果以及聯合行動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 (4) 如果委員會通過行政法律法案拒絕提供資金支持聯合行動計劃,它將在第 (2) 款規定的期限內通知成員國原因。 (3) 委員會根據第 (1) 款和第 (2) 款第二項的批准以簽訂第一份施工合約為條件,或者,如果是在 PPP 結構中進行運營,則需簽訂 PPP 協議公共機構和私部門機構之間的合作應在批准之日起三年內簽訂。 根據成員國在三年期限內提交的充分合理的請求,特別是在因與實施大型項目相關的行政和法律程序而造成延誤的情況下,委員會可以通過一項決定,將該期限延長最多通過行政法律行為,為期兩年。 記帳士 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為來確定第一段 a) 至 i) 點中指定資訊的提交方式。 (6) 如果在隨後的調查中,委員會確定某個成員國沒有維持與夥伴關係協議或《合夥協議》中定義的增長和創造就業投資目標相關的公共支出或同等結構性支出的參考水平。 十,委員會應根據其失敗的程度,可以透過行政法律行為作出決定來實施財務糾正。 在決定是否實施財務修​​正時,委員會會考慮成員國的經濟狀況自中期審查以來是否有重大變化。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就第一款 (b) 點所述方法的確定採取授權行動。 如果沒有此類協議,委員會將透過行政法律法案做出決定,確定特定會計年度從基金中收取的金額。 此類決定並不構成財務調整,也不會減少資金對營運計畫的支持金額。 根據該決定,委員會根據第(7)款對向成員國支付的款項進行調整。 委員會應通過實施法案,為成員國交換本段所述資訊制定詳細規則。 (3) 主管機關選定的重大項目的財政捐助,如果委員會在三個月內沒有決定拒絕該重大項目的財政捐助,則應視為已通過行政行為批准。 只有當第 (1) 款 d) 點中提到的資訊發生重大變化或重大項目不符合業務計劃的相關優先軸時,委員會才可以拒絕財務捐助的批准擔心的。 委員會將於 2014 年 four 記帳士 月 22 日同時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報授權的法律行為。 為了確保執行本條的條件一致,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為通過第一款 c) 點中提到的融資協議。 本實施法律法案應在第 one hundred fifty 條第 (3) 款所述調查程序的框架內通過。 (2) 成員國應對在業務或業務計畫中發現的個別或全系統違規行為進行必要的財務糾正。 財務調整是指部分或全部終止公共資金對營運或營運計畫的貢獻。 成員國應考慮違規行為的性質和嚴重性以及基金或 EMFF 的財務損失,並應進行相應的糾正。 財務更正由管理機構記錄在終止決定的會計年度的帳目中。 委員會應透過實施第一段 b) vi 點中的法律行為。 關於小節中提到的術語這些實施法律行為應在第 one hundred fifty 條第 (3) 款所述調查程序的框架內通過。 為了確保本條的實施有統一的條件,委員會應通過實施法案,明確提交進度報告時所使用的範本。 (4) 2017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包含並評估第(2)款中提到的資訊以及在實施計劃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包括ESB基金對績效價值變化的貢獻指標,如果相關評估證明這一點。 年度實施報告也載有為滿足計畫通過時尚未滿足的先決條件而採取的措施。 報告還應評估措施的實施情況,同時考慮到第 7 條和第 eight 條規定的原則以及第 5 條中提到的合作夥伴在實施方案中的作用,並報告用於氣候變遷的支持目標。 (7) 作為對第 41 條第 (1) 款和第 (2) 款的減損,對於本條第 (2) 款所述的財政捐款,成員國應根據 100 percent 的捐款金額提出付款請求。 它們包括第 ninety six 條第 (5) 款和第 ninety six 條第 (6) 款 b) 項中提到的要素。 (10) 委員會應通過一項行政法律法案,就接受本條範圍內的業務計劃的所有要素(包括其任何後續修正案)作出決定,但第(1)款第 b)iv 點除外。 屬於第(2)款第ha)項、第(4)款和第(5)款、第(6)款a)和c)項以及第(7)款範圍的要素, k 個成員國他們留下來。 (5) 若受益人的更換符合本條第 (3) 款和主管機關規定的適用條件,則不應將其視為第 seventy one 公司設立 條第(1)(b)款含義內的所有權變更。 (3) 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的計畫監督委員會-經管理當局同意,在向成員國發出關於接受該計畫的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為合作計畫提供捐助的成員國以及第三國(如果已接受參加合作計畫的邀請)。 (2) 對於第38 條第(1)款(b)項所述並根據第38 條第(4)款(c)項執行的金融工具,臨時付款和最終餘額的付款請求應由管理人包括在內。 (8) 依據第 (4) 款第 1 項 c) 點所使用的金融工具,計畫向金融工具出資的條件請參閱 IV。 必須在根據附件製定並由監督委員會審查的戰略文件中確定。 為了提高與公眾溝通的效率,並在溝通活動中建立更大、更強的協同作用,在委員會的倡議下,本條例分配給溝通活動的資源有助於與相關聯盟政策優先事項的組織溝通。 如果它們與本法規的總體目標相關,則符合凝聚力政策。 為實施 ESB 基金而應用第 5、7 和 8 條中提到的橫向原則和政策目標所採取的措施的摘要。 如果 c) 點中提到的融資協議在 b) 點中提到的計劃通過後六個月內沒有達成,成員國有權 - 根據主題集中要求 - 重新分配資金對其他計劃和優先事項的貢獻。 (2) 成員國應確定社區主導的地方發展策略的選擇標準。 此策略的財務計劃,包括所涉及的各個 ESB 基金的資源計劃分配。 會計事務所 就第二項 b) 點而言,如果此類支持是在 2013 年 12 月 21 日之前或之後向成員國提供並繼續提供的,則應視為滿足所有提到的條件。 (6)對於每個ESB基金,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就ESB基金支持的實施情況向代表歐盟層級合作夥伴的組織進行諮詢,並將結果報告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根據《TEU》和《TFEU》關於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某些條款的第15號議定書,有關過度赤字和相關程序的某些條款不適用於英國。 因此,有關全部或部分暫停付款和承諾的規定不適用於英國。 為了促進對條款的正確和一致的解釋以及成員國和受益人的法律確定性,必須對本條例中使用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4)第(1)至(3)款不適用於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的計劃,第(2)至(3)款不適用於ESF支持的業務。 (6) ESB 資金的支持不能授予在受益人向管理機構提交專案融資申請之前已實際完成或完全實施的業務,無論受益人是否已完成所有相關付款。 (4)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授權行為,其中規定了受益人替換和相關義務的規則。 (3) 如果根據 PPP 或私部門合作夥伴與金融機構共同簽署的融資協議的條款有必要,則在實施過程中可以更換被選為實施 PPP 營運的受益人的私部門合作夥伴。 在這種情況下,取代前任的私部門合作夥伴或公共機構成為發起人,前提是管理機構認為取代前任的合作夥伴根據本規定履行並承擔發起人的相關義務。 台北的會計師 與第一款不同的是,管理機構可以將第 (1) 款至第 (6) 款 (b) 款規定的規定適用於屬於本款第一款 a) 至 c) 點的經營,如果國家規定如此規定。 根據第 149 條,委員會有權通過授權法律法案,為 ICT、研發和能源效率的部門和子部門制定按百分比確定的統一費率。 委員會應最遲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將這些授權行為通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如果根據第三項和第四項的規定,透過授權法律行為,為新部門或分部門制定了按百分比確定的統一費率,則管理機構可以選擇採用a點規定的方法) 第1 節中與相關部門或分部門有關的新業務。 此外,委員會應有權在適當合理的情況下根據第 149 條採取授權行動,特別是在附件 V 中納入符合第 149 條第一段規定的主題目標的其他部門或分部門。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一百四十九條採取授權法案,制定建立第一款(c)點所述利息補貼和擔保費補貼每年分期資本化製度的具體規則。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授權法案,制定金融工具付款的撤回規則以及對付款請求的相應調整。 為了廣泛傳播有關基金結果以及國際電聯在這些結果中發揮的作用的信息,並向潛在受益人通報資助機會,信息和通信措施的詳細規則也考慮到了業務規模。 公司登記 ESB 基金支援的金融工具必須根據計畫目標用於對個別市場需求進行成本效益管理,且不能排除私部門的融資。 因此,關於透過金融工具為支持措施提供資金的決定必須在初步評估的基礎上做出,在該評估的框架內,是否存在市場缺陷或次優投資狀況以及對投資需求的估計水平和程度。 鑑於初步評估的詳細性,必須規定分階段完成初步評估,並在實施過程中對初步評估進行審查和更新。 成員國應確保合作活動有效促進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目標,並確保合作服務於支持更廣泛的政策目標。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成員國和委員會根據其權力,確保與歐盟資助的其他計劃或文書的互補和協調。 由於這些挑戰的複雜性和相互關聯性,ESIF基金應支援綜合、跨部門和多維度的解決方案。 在此背景下,為了提高政策的效率和有效性,應該可以將 ESB 資金整合到適合特定領土需求的綜合方案中。 ESB 基金的活動及其支持的運作必須符合適用的歐盟法律以及直接或間接實施本法規和個別基金特定規則的相關國家法律。 所有與實施旨在引起公眾或參與者註意的行動相關的文件,包括參與證書或其他證書,均應包含一項聲明,表明該行動計劃是在該基金或多個基金的支持下實施的。 成員國和管理機構確保資訊和溝通措施按照溝通策略實施,並且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在適當層面上使用各種溝通形式和方法,確保盡可能廣泛的媒體報告。 主題目標的選擇和組合,以及相關投資和歐盟優先事項以及具體目標的選擇,反映了各個成員國和地區的需求及其在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方面的現有潛力。 台北的會計師 根據第8條,成員國應考慮ESI基金支持的投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的潛力,並應確保其能夠抵禦氣候變遷和自然災害(如洪水、乾旱、熱浪、森林火災)以及極端天氣事件風險的增加)。 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根據各自的權力,努力加強外部工具和ESB資金之間的協調,以提高歐盟多項政策目標的有效實現。 與歐洲發展基金、入盟前基金和歐洲鄰國支持基金之間的協調和互補尤為重要。 「自下而上的行動」旨在透過能力建構來幫助區域研究和創新參與者做好參與地平線2020計畫的準備(「卓越階梯」-「通往卓越之路」)。 (1)自2016年起,委員會應根據成員國根據第50條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提交ESB基金的年度總結報告,以及在評估過程中得出的現有結果的總結。 議會、理事會、歐洲經濟和社會委員會以及地區委員會。 2017年及2019年,本總結報告構成第(2)段所述策略報告的一部分。 (6) 委員會應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一項授權法案,規定根據績效和適用門檻確定管理成本和費用的標準的具體規則,以及權益工具和資本化管理成本的具體規則。 (2) 負責專案審計的組織不得審計包含根據第 38 條第(1)款(a)項實施的金融工具的業務,也不得審計與這些金融工具相關的管理和控制系統。 這些組織定期收到建立上述金融工具的協議中指定的審計師的控制報告。 這些指定組織定期收到受託實施上述金融工具的組織的控制報告。 如果委員會在與歐洲投資銀行協商後認為,考慮到在初步評估中確定的最低必要數量級,該工具的最低總捐款(包括所有參與國的所有捐款)是不夠的第(4)款第a)點規定,金融工具必須終止,捐款必須退還給會員國。 工商登記 金融工具的實施是為了支持從財務角度來看可行的投資,但同時無法從市場來源吸引足夠的融資。 在適用本標題時,管理當局、執行基金資金的組織和執行金融工具的組織應遵守適用的法律,特別是有關國家補貼和公共採購的規定。 (2) 如果綜合領土投資獲得 ESF、ERDF 或凝聚基金的支持,相關的營運計劃或計劃將描述 ITB 基金的使用方法,以及從各個優先軸分配的資金按照基金具體規則指示性資源分配。 (3) 《EMFF 條例》第6 條第(2)款、第65 條第(5)款及第(5a)款不適用於本條例第39 條第(4)款第1 項b) 項規定的項目。